关于开展2015年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5-07-02 字体大小:小 中 大 |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5年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按照《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中满足的相应机构类别填报。 二、申报材料 (1)江苏省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业务能力认定申请书。 (2)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办法中所附材料顺序要求排序,并用明显标志区分)。 (3)以上材料分别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刻录光盘。 三、截止时间 请各社会辐射环境检测机构将书面申报材料和电子版光盘于2015年7月24日送至江苏省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厅窗口A209,逾期不予受理。 四、认定考核 收到申报材料后,我局将组织进行现场认定考核,对实验室分析项目进行现场盲样考核,对现场测量项目采取抽测、人员比对等方式进行考核;检测技术人员现场测量操作考核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另行安排。 五、地址和联系电话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联系电话:025-836662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