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开征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各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提高行政决策质量和水平,完善和健全行政决策、项目选择评审入库专家的专业类别和数量,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方面的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选类别
1、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2、采矿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3、制造业(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造纸、食品、纺织化纤、医药、电子通信等);
4、农林牧渔业(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
5、建筑业、交通运输业、水利、服务业;
6、生态保护、环境治理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7、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农林经济管理、社会经济咨询,以及长期从事循环经济(再制造、城市矿产、园区循环化改造等)、节能减排、生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低碳发展的综合管理。
二、基本条件
1、在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生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和低碳发展等方面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业(专业)的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
2、从事申报专业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或副处长以上(含副处长)领导职务或调研员以上(含调研员)非领导职务;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4、身体健康,能够承担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
5、具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
6、同意向我委“阳光发改”专家库公开个人手机号码。
三、对象范围
符合以上条件的政府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咨询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相关人员(包括在职或退休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四、相关说明
1、请符合条件的专家认真填写附表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登记表》,并准备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2、请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单位协助我委组织好专家的征集,并进行初审后,填写附表2《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家信息汇总表》。
3、我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将符合要求的专家录入专家库并予以公告。
4、对参与我委项目评审等相关工作的专家,我委根据有关规定将给予相应的报酬。
5、我委将承担应征专家相关信息不予泄露的义务。
6、申报材料请于6月5日前送达或邮寄至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资环处(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邮编2100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信箱zihc@jsdpc.gov.cn。
联系人:陈月华 联系电话:025-83392470
附件:1.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家库专家登记表
2.江苏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专家信息汇总表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