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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服务业创新百企示范工程第三批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江苏省服务业创新百企示范工程第三批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5-05-11 来源:省服务业处

各省辖市发展改革委,省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苏发201118号),加快实施《江苏省现代服务业十百千行动计划(2012-2015)》(苏政发2012120号),把培育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作为深入推进转型升级工程、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重要抓手,促进服务业企业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江苏省服务业创新百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苏发改服务发20121574号),请你们组织开展第三批服务业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类型 

  服务业创新型示范企业申报范围是在我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软件和信息服务、创意设计、商贸会展、文化教育、节能和环境服务、旅游健康以及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十大服务业重点产业领域中,创新意识强烈、行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带动作用明显,经地方前期培育,在技术创新、业态创新或品牌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并有望实现重大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 

  申报创新类型分为技术创新型、业态创新型和品牌创新型,企业需明确选择其中一个类型进行申报,并相应拟定较完备的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创新示范活动。 

  二、申报企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企业应在江苏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产业领域和经营范围符合我省制定的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专项规划,符合《江苏省现代服务业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导向。按照《江苏省服务业创新百企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原则上企业应已列入十百千行动计划重点培育企业库,完成地方前期培育工作,达到前期培育目标。此外,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5]40号)、《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5]41号),对于平台经济、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检验检测、售后服务、人力资源服务等新兴领域尚未入库,但具备创新示范条件的服务业企业可予择优推荐。 

  (二)研发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擅于应用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提升发展层次,建立了先进的技术开发和管理体系。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强度较高,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新产品销售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重视研发机构建设、产学研合作。申报技术创新型的服务业企业原则上应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在核心业务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含授权专利、软件专著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 

  (三)商业模式和经营管理水平。应用网络信息技术和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积极推动商业模式创新,拓展服务新领域,推出服务新产品,发展服务新业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重视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管理、环境管理体系建设,擅于通过现代化资本运作实现价值增值、效益增长。 

  (四)自主品牌和行业示范性。注重自主品牌开发和营销管理创新,积极参与服务业标准化建设、运用与推广,自主开发或掌握的核心技术、创新产品、服务方式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具备较强的行业示范性、带动性或带动潜力。服务业领域的国家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国家或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单位可优先推荐。 

  (五)持续创新能力。十二五期间制定了较为完善的创新发展规划,已实施或计划实施若干个具有重大创新价值和行业示范引领作用的现代服务业创新项目,承担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公共服务平台相关创新项目的企业可予优先推荐具备较为完备的创新发展体系及基础条件,服务设施水平居省内同行业前列。企业管理层创新意识较强,拥有一支稳定的创新服务团队,重视高级管理人才、高技术人才、实用型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六)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销售规模和盈利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原则上近3年持续盈利。对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最近年度的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且年度利税总额达到800万元以上。对成长性较为显著的企业,近3年营业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且最近年度的利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服务业新兴行业可适当放宽。 

  (七)企业文化和社会信誉。拥有良好的企业创新文化,突出服务理念创新、技术创新、自主品牌建设、员工自主创新意识培育等积极导向。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坚持以人为本、诚信守法、优质服务、绿色生态的经营理念,无违法违规记录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自愿参与我省服务业企业信息采集样本点建设,按要求定期填报重点经营指标、指标预测及相关发展简况,为全省服务业运行分析和决策咨询提供第一手资料。 

  三、主要支持措施 

  (一)对入选苏省服务业创新百企示范工程的创新示范企业,由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经费资助,用于支持开展创新示范工作。&n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