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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更鸟

关于开展2021年国际科技合作孵化基地 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1-05-07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 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精神,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和中国技术创业协会(以下简称“两协会”)将联合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孵化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孵化基地”)建设工作。此项工作旨在提高我国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和科技企业整合利用国际创新创业资源的能力和水平,促进全球创新创业要素资源的流动和跨国配置,构建广泛的国际科技合作网络,打造一批高质量的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服务的平台和载体,使其能够在高层次开展高水平的国际科技合作。

此项工作在两协会的指导下,由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孵化联盟(以下简称“联盟”)作为执行单位。国合孵化基地由试点建设开始,联盟每年组织优选一批单位开展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单位”),试点期限为两年,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申请条件

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企业、高校院所及各类园区等,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作为试点单位:

1、具有国际化发展目标、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清晰的发展模式;

2、具有一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具备一定的支撑条件和专职服务团队;

3、具备一定的国际技术转移承接服务能力和经验,在技术引进、技术孵化、技术转化以及国际人才引进等方面具有相关的服务业绩;

4、具有一个以上在国内或海外建立的技术、人才、服务等国际合作平台或基地,或者近期有在海外设立相关机构的计划和行动。

二、试点单位建设内容

两协会将通过搭建平台、导入资源、提供服务的方式,与试点单位合作共建以下内容:

1、国际科技合作专业人才培养

指导并帮助试点单位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培养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的创新创业服务人才,打造一支国际科技合作服务的职业队伍,提升国际科技合作服务的能力、质量和效率;

2、构建国际科技合作资源网络

指导并帮助试点单位链接全球创新创业资源,开展海外资本、高层次人才、技术项目、跨境孵化等国际交流与合作,构建更为广泛的国际协同创新创业网络;

3、搭建国际科技合作平台

指导并帮助试点单位进行跨国创新创业资源配置,搭建国际化的创新创业交流合作平台及海外基地,促进技术成果、信息数据、创新人才、投融资服务等创新创业要素的跨境流动与开放共享;

4、“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合作

指导并帮助试点单位开展“一带一路”创新创业合作,支持孵化器及科技企业“走出去”战略,对沿线国家输出孵化器建设和管理经验,拓展新的市场和合作空间;

5、国际科技合作品牌活动

指导并帮助试点单位组织和举办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会议论坛、会展和学术活动,合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国际科技合作、人才流动、项目落地、游学考察等国际合作交流活动;

6、根据试点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定制化内容建设。

三、试点单位申请程序

详见附件《国际科技合作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四、 申报材料

1、申请单位可由各省、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地市级以上孵化器协会组织推荐或自行申请;

2、申请单位“国际科技合作孵化基地试点单位申请表”(见附件1)要求,向联盟提交相关申请资料。

五、申报截止时间

2021年630日截止。

六、联系方式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孵化联盟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2号恩菲科技大厦A座527室

联系人:方   010-63975889、15210668330

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1号梅地亚写字楼1205室

联系人:高    010-6855060318210243256

  

附件:国际科技合作孵化基地管理办法

 

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协会

中国技术创业协会

二O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