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苏知发〔2014〕41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开展,表彰和奖励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根据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年度安排,我局将开展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全省所有参与省标准化示范创建未获得过先进的合格单位均可申报参评(可参考近三年公布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合格和先进单位名单)。
二、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省辖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以下简称“各地”)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具备参评资格的单位推荐申报工作。
(二)初评推荐。各地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根据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指标(附件1),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给出初评分值,并按照分配的名额(附件2)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三)综合评审。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推荐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4年度省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名单。
三、评选进度安排
(一)4月15日前,各地知识产权局完成组织申报和初评推荐工作,并按分值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将参评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评选申报书(附件4)纸件和电子件各一份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二)4月15日起,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对推荐的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
(三)6月底前,确定2014年度省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名单,并下拨奖励经费。
四、要求
各地要积极组织申报,认真进行初评,严格按照评选指标和分配名额推荐本辖区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开展好、成效显著的单位参评。
附件:1. 2014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
评选指标
2.2014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
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3.2014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
评选参评单位推荐汇总表
4.2014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
评选申报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4年3月19日
(联系人:徐长春 025-83279966;邮编:210008;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13室;电子邮箱:xcc0116@sohu.com)
附件1
2014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指标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在绩效评价的基础上进行,重点考查企业对贯标工作的重视度,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的科学性、真实性及贯标主要收获。
一、企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视度(20分)
在绩效评价指标的基础上重点考查企业知识产权经费投入及团队建设情况。经费投入主要包括示范创建以来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登记、维持、检索、分析、评估、诉讼、培训费用,以及知识产权管理机构运行费用和知识产权激励费用等;团队建设主要包括企业内审员、代理人、律师、知识产权工程师数量等内容。
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科学性(15分)
在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设完整性)基础上考查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重点考查企业知识产权方针目标的制定与企业总体生产经营战略是否相适应,机构、管理者代表及职责的设立、管理资源的配备等与企业其他管理体系是否相融合。
三、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运行的真实性(40分)
从真实案例出发,重点考查企业个性化内容的展示及制度、流程、表单的运行情况。
四、企业贯标主要业绩(25分)
主要考查企业贯标工作以来的主要收获,可涵盖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用、获奖等方面内容。
附件2
2014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
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省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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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荐 名 额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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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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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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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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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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