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4-03-07 发稿人:会计处 |
各省辖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省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职称办2014年工作安排,现将我省2014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14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按照《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凡2013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对具有统计、审计、经济等会计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资格的人员,参加了2011、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在成绩有效期内,仍可申报。 二、申报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地点 (一)报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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