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4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4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
苏商秩〔2014〕139号
省商务厅关于申报2014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商务局:
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加快组建执法队伍,大力推进综合执法和集中执法,是今年商务部和我厅确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各地商务部门对此务必高度重视,尽快落实2014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根据《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13〕434号)和《江苏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苏商秩〔2012〕490号)有关规定,请各市认真做好2014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被列为国家和省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或重点推进单位的市、县(市、区)。
二、条件及材料
(一)确定为今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推进单位要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设立商务行政执法队伍,明确规定执法职能、编制人数、经费保障类型等。
(二)请各市统一汇总,随函报送申报单位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正式批准设立商务行政执法队伍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申报和上报材料工作于2014年4月30日以前截止。
三、有关要求
请各地尽快进行摸底,加强督导争创条件,力争在规定时间内把更多具备条件的市、县(市、区)列为重点推进单位。
江苏省商务厅
2014年2月24日
(联系人:朱兴明,电话:025-57710361,传真:025-577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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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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