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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合作项目联合征集的通知

来源:Shanghai Office 以色列经济与产业部 2022-02-23 09:19

为推动江苏与以色列企业间技术创新合作,江苏省政府与以色列政府于2008年签署产业研发双边合作协议,设立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根据该合作计划,双方为符合条件的双方企业开展联合研发及产业化合作提供经费支持。该合作计划由江苏省科技厅与以色列创新署共同实施。经研究,双方现决定开展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十八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资金(创新支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2〕28号)总体要求,按照省科技厅与以色列创新署磋商结果,现将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第十八轮合作项目联合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条件

征集面向合作双方在高技术领域开展的,以成果转化和实现产业化为目的的联合研发项目。项目应具有明确商业前景、良好社会效益并能为双方产业发展带来共赢。具体技术领域不限。


项目基本条件:

1.双方均须以企业为主体申报,高校及科研机构可作为技术合作方参与,申报企业应具有项目所需技术、资金及将研发成果产业化的实力和能力。


2.项目内容为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及面向全球市场的产业化合作,或引进以色列高技术在我省进行应用开发并产业化。项目创新水平高, 有助于江苏省产业发展关键技术的突破和提升。


3.项目成熟可行,合作双方事先对知识产权归属和产品或工艺的商业化计划达成一致。


4.项目应阐述合作双方单位在项目中的贡献和分工,并体现双方利益的平衡,且对双方均有重要意义。


5.项目执行期不超过三年。

二、具体组织方式

1. 项目合作双方须共同申请。双方企业分别向江苏和以色列的计划实施机构(江苏省科技厅和以色列创新署)申报,单方申报不予受理。双方计划实施机构将对受理的项目进行独立评审、择优推荐,并会商确定拟共同支持的项目。


2.本轮项目的征集时间为2022年2月10日至5月25日。江苏的申报单位需提交《江苏—以色列产业研发合作计划双边申请表》(见附件2,中英文,以下简称双边申请表)、《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等材料。2022年5月5日至5月25日17:30,江苏企业可登录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正式填报项目申报书等材料。相关企业可提前做好项目对接与申报准备工作。以色列方申报具体安排根据以色列创新署相关通知执行。


3. 与外方达成联合申报意向的企业请尽早联系江苏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省科技厅下属单位)及相应地方项目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联系方式可于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平台上查询),以便获取协助,及时解决申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有关问题。


4. 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可帮助有明确需求的江苏企业寻找以色列合作伙伴,对接具体合作项目。有需求的江苏企业请填写《江苏企业对以色列合作需求信息表》。合作需求信息表可在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jittc.org)以色列合作专区查询并下载。

 

5. 如项目获得立项支持,省资助经费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50万元,且不超过项目江苏方总预算的50%。

三、有关要求 (节选)

1.确保申报单位与境外合作机构符合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须为2021年1月31日前在江苏省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项目主要境外合作机构不得是项目申报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外资在境内设立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不得是在境外设立的壳公司,项目不得是企业集团境内外分支机构之间的合作。


2. 规范提供合作协议等核心支撑材料。项目境内外合作双方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等文件,且项目境外方负责人须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机构与境内申报单位开展合作。合作协议等文件应规范,签字、盖章、签署日期及签约各方代表的姓名、职务等信息齐全有效,各方职责分工及知识产权条款具体明确。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如有境内合作单位,申报单位也需与境内合作单位签署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书。申报时仅有合作意向书的项目,获得立项后须在签订项目合同时提供正式的合作协议文本。


3.切实执行限额申报等相关要求。有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在研项目的企业不得再申报本次项目,已申报过2022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的企业不得申报本次项目。一个企业限报一个项目。在2022年度省国际科技合作/港澳台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中,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一个项目,同时作为项目骨干最多可再参与申报一个项目,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项目,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在研项目总数不超过2个。同一单位以及关联单位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研发项目同时申报不同省科技计划。重复申报的,将取消评审资格。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期

项目申报材料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17:30,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2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具体材料申报途径请联系

江苏方面:


(1)刘力 省跨国技术转移中心 项目经理
(项目对接及征集服务)
电话:025-85485874,15850795347
传真:025-85413153
邮箱:jittc_ll@163.com

(2)李彬 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 项目主管  (项目受理)
电话:025-85485926


(3)郭红 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副处长
(政策咨询)
电话:025-57713559
邮箱:guoh_kj@163.com

以色列方面:


Ifat Oz-Sinai女士

以色列创新署 中以产业研发合作计划经理
邮箱:APAC@innovationisrael.org.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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