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3-07-08 来源;常州创意基地网站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商务厅
关于做好2013年江苏省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商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复函》(国办函〔2013〕33号)的文件精神,按照《江苏省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外经贸转型升级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版)》(苏财工贸〔2012〕27号)有关规定,现就2013年江苏省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省级国际服务外包专项引导资金支持的领域和重点:
(一)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服务外包业务;
(二)支持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示范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三)支持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机构培训服务外包人才;
(四)支持服务外包市场开拓活动;
(五)支持国际服务外包服务中心建设。
二、申请资金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一)服务外包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地及主要工作场所在江苏境内;
2. 具有大专毕业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员工总数的70%以上;
3. 企业的服务外包收入占本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以上, 其中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含承接中国境内跨国公司、国内百强企业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下同)不低于企业当年服务外包业务总收入的35%;
4. 企业已按国家和省规定要求填报有关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
5. 企业近两年在进出口业务管理、财务管理、税收管理、外汇管理、海关管理等方面未受到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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