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太湖水环境治理第七期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预备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太湖水环境治理
第七期省级专项资金实施项目的预备通知
太湖流域各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今年省政府确定的太湖治理总体目标和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国家治太总体方案和省实施方案的项目安排进度要求,我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启动太湖治理第七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工作。《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第七期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安排建议方案》(简称七期项目方案)由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太湖办进行研究,基本确定今年的项目重点、项目申报类别以及申报审核方式,目前会签已完成将上报省政府。为抓紧时间组织地方项目申报工作,按照以往的惯例,近期将由省发改委先行下发预备通知组织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现对材料的准备和下一步申报的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和申报单位
(一)项目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为列入国家《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总体方案》和《江苏省太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修编)、今年《省太湖水污染治理目标责任书》确定的项目和工作任务,七期项目原则与目标责任书项目衔接。具体申报范围为列入本次《七期项目方案》的项目类别(见附表1),同时要求地方申报工作应加强与省主管部门衔接。
第七期资金安排项目时间范围为2012年在建项目,以及前期准备工作充分并能在2013年年内开工建设的项目,以奖代补为2011年-2013年期间建成的项目。其中污染点源治理项目申报范围为在建或2012至2013年申报前竣工项目,中高费方案强制性清洁生产项目为2012年至2013年申报前竣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