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省产品或装备智能化示范企业标准
资料来源:武进区经信局
附件1:
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
省产品或装备智能化示范企业标准
(试用稿)
一、申报基本条件:
在我省注册的具有自主品牌产品的设计、制造企业;企业须设立独立的、专业的研发设计机构(研究院或研发中心等);企业自主设计、制造的产品应当实现了数字化、智能化;企业已经建立较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能够满足研发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通过网络实现设计协同。
规模以上企业、行业龙头企业优先申报。
二、智能化产品或装备的信息技术应用示范特征:
1、智能化产品或装备的系统设计自主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