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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

来源:江苏火炬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9日

关于做好2013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工作的通知

苏民科协[2013] 1号

各市科技局、民营科技企业协会(促进会、科技型企业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民营科技企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民营科技企业在建设创新型省份中的生力军作用,营造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从去年起,将省民营科技企业的资质确认工作下沉,由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内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开展资质确认工作,并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经省科技厅同意,现就做好2013年度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备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登录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信息系统(网址:www.jsmykj.org.cn),填写并打印《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连同其他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民营科技企业协会。(暂未设立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的县(市、区),申报企业与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联系申报)。

(二)地方审核与确认

1.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或民营科技企业协会负责材料初审,并将材料汇总上报至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辖市民营科技企业协会。

2. 各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或民营科技企业协会组织专家,按照《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6号)规定的确认条件和标准对申报企业进行资质审核,并根据评审结果,填写《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资质确认专家评审表》(格式见附件2)。

3.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省辖市科技主管部门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省民营科技企业资格;没有异议的,由省辖市科技部门行文报省民营科技企业协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