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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和有偿使用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3年02月07日 14:54:02      来源:新华网

关于做好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和有偿使用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了《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气候[2012]3407号)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发改气候[2012]3406号),明确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可用于支持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研究、学术活动及产业发展。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申报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赠款项目用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政策研究和学术活动,以及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建设、宣传教育等活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作为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领域,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组织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研究与活动,申报基金赠款支持,以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水平和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能力。

二、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有偿使用活动以有利于产生应对气候变化效益为目标,可采取股权投资、委托贷款和融资性担保等方式。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应用、市政工程等许多活动都有条件申请基金有偿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在工作中注意识别、设计并积极申报基金有偿使用项目,以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三、基金赠款项目和有偿使用项目申报成功的各实施机构,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实施项目合同书中约定的活动内容,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保证项目取得实效。

四、地方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单独组织或牵头组织的基金赠款项目和基金有偿使用项目,需由我部统一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参与有关基金赠款项目和基金有偿使用项目的,需报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备案。

工作中有何情况和建议,请及时告我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技司 侯文峻 仝贵婵

电 话:010-58934535,58933914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