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2年度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10月11日】
关于组织2012年度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委),昆山、泰兴、沭阳县(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外资企业科技创新水平,大力推进外资企
业,特别是有重大国际影响的大型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一流研发
机构,省科技厅将组织2012年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工作。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的确认条件
1、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和具体研发活动,在自然科学相
关领域内围绕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持续开展研究和开发工
作。
2、有必需的研发经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机构,其
研发经费应占年度总收入的4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
的研发机构,其研发经费应占企业销售收入的6%以上。
3、有一定数量的高水平研发人员,并需有外籍专家长期参
与研发工作。具有独立法人的研发机构,其研发人员应占机构总
人数的50%以上;非独立法人(企业内设)的研发机构,其具有
相当本科以上学历、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专职研发人员占企业总
人数的10%以上。
4、有固定的场所、先进的仪器设备、明确的组织机构和运
行章程以及其他必需的研发条件。
二、优先确认的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予以优先确认:
1、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独立法人的外资研发机构;
2、有较大国际影响力的跨国公司在我省设立的一流研发机
构(如注册资金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的研发机构、世界500强企业
及其他大型跨国公司区域性研发中心等);
3、外商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等联合创办的研
发机构;
4、常驻江苏从事研发活动的外籍科研人员较多的外资研发
机构;
5、主要从事原创性技术研发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6、积极与我省企业、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技术
咨询服务、合作研发、技术转移及产业化活动的外资研发机构。
三、申报材料
申请确认为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应提交《江苏省外资研发
机构确认申请书》,并附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3、研发机构章程
4、上年度财务报表
5、研发费用专项报告
6、研发人员清单
7、场地使用权证明
8、仪器设备清单
9、申请书附件栏所列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申报程序
申请确认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由外商在我省设立的研发机
构向其所在地的省辖市科技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
局提出,经省辖市科技局(委)、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初
审并填写汇总表后,统一报送省科技厅进行确认。
请各有关科技主管部门于2012年11月16日前将企业申报材
料及本地区汇总表(含电子文档)一式一份报送至我厅国际合作
处。
联系人:江苏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吴三毛
电 话:025-58708856
传 真:025-57714182
附件:1.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书格式
2. 2012年度江苏省外资研发机构确认申请汇总表格式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2012年10月8日
(具体文件见附件.)
附件下载:
附件:2012外资研发机构申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