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消息来源:江苏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12年8月20日
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商商贸发[2009]540号)及《江苏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实施商务发展“六大推进计划”方案的通知》(苏商办[2012]898号),加快推进我省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发展,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开展电子商务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一)各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接受企业申报并向省商务厅推荐。
(二)省商务厅组织业内专家依据示范创建规范(见附件1、附件2)进行评估,拟定示范企业、示范基地。
(三)将拟定的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名单在省商务厅网站公示。
(四)省商务厅发文公布示范企业、示范基地名单,并进行授牌。
二、申报材料
(一)市级商务部门推荐文件;
(二)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汇总表(附件3);
(三)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4);
(四)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5);
(五)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6);
(六)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7);
(七)市级商务部门电子商务工作联系表(附件8);
(八)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审计的会计年报及其他证明材料。
三、进度安排
(一)9月15日前,各市商务部门将申报材料(附光盘)报送至省商务厅;
(二)10月上旬完成专家评审;
(三)10月下旬公示评议结果;
(四)11月底前发文公布及授牌。
四、有关说明
(一)已列入全国示范企业、示范基地的不再申报,直接列为省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
(二)今后上报全国示范企业、示范基地,优先在省级示范企业、示范基地中选择。
(三)联系人:流通业发展处韦广存;电话:025-57710387(传真)。
附件:
2.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规范(试行)
3.申报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汇总表
4.示范企业申报表
5.示范基地申报表
7.示范基地申报书内容提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