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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2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源发布时间:2012-05-08     来源网站: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网站
 
 
关于评选2012年度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为了奖励在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及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积极性,鼓励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竞争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工作的深入开展,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批准,由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组织开展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选活动。现将2012年度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奖项及名额


 

     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是面向国内在促进政产学研用结合及创新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及创新成果所颁发的年度荣誉奖,分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四个奖项。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企业、高校、院所等单位(60家)及个人(40名);
    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工作中起到重要促进作用的管理部门及金融、中介机构等单位(60家)及个人(40名);
    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0项,授予在产学研合作中涌现的突出创新成果。
    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年度评选不超过10名,授予在产学研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奖项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与推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高校、院所、金融、中介、传媒、政产学研有关管理单位及个人均可申报;国家有关产学研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地区与产学研合作相关的管理部门、产学研合作创新示范基地、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社会团体等单位均可推荐。促进会会员单位可直接申报。


 

申报条件


 

     在符合《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评奖办法(试行)》申报规定的同时,应具备如下条件:
    1、创新奖:申报企业应已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每年产学研合作用于研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科技投入占全年销售总收入的5%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专职从业人员的15%以上;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产品。
    申报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有进行产学研合作的创新团队,在知识产权的创造、应用、保护及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2、促进奖:申报单位应在积极推动政产学研用结合,营造产学研合作的良好政策环境、投资环境、创新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有突出作为。个人申报者要业绩显著。
    3、创新成果奖:产学研多方合作形成的创新成果,具有较高的创新性,较好的市场前景,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国际同类技术的先进水平;对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有重大影响,或对应用推广先进技术、完成重要科技工程项目具有创造性贡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有较完整的保护与应用制度。
    完成单位申报创新成果奖的数量不超过3项;项目申报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7人。
    4、突出贡献奖:主要表彰在政产学研用结合方面具有重要贡献的个人,是我国产学研界年度十大创新人物。


 

二、     申报程序


 

      1、申请单位或个人根据不同申请奖项分别填写《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个人)、《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成果奖申报材料提纲》(单位)、《中国产学研合作突出贡献奖提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创新奖与促进奖不能同时申报,但申请创新奖的单位可同时申报成果奖。
    2、相关推荐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择优推荐申请单位,并在申报材料的相关位置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3、《申报材料提纲》应准备纸质材料三份及电子版一份,各奖项申报材料需提交一份1000字左右的电子版概况介绍。纸质材料于2012年8月31日(以邮戳为准)之前邮寄至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奖励办公室,电子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同期发送。申报材料相关文本的电子版文件可从促进会网站上下载。


 

三、     评奖程序及表彰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