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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区开通“社保转出申请”网上业务的公告


关于常州市区开通“社保转出申请”网上业务的公告



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和“关于印发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的文件要求,流动就业人员离开常州市区时需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新就业地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二、 常州市区于201471日在“网上直通车”的“个人服务大厅”业务中新增“社保转出申请表”,方便转移人员在网上办理转出申请。流程如下:

A、在“网上直通车”页面下显示:单位服务大厅、个人服务大厅、医疗保险服务大厅。选择个人服务大厅,阅读个人用户注册条款同意后进行注册。

注册流程如下:1.个人基本信息校验

2.注册并获取手机验证码

3.请输入您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完成注册

注册成功后回到主页输入身份号码及密码进行登录。

B、登陆后在左侧菜单栏中个人网上办事里选择社保转出申请表,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后保存。

C、社保工作人员在申请人网上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基本信息审核并生成参保凭证上传至网上,如有审核未通过的也会反馈回网上。

D、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后即可在网上通过原路径查询其申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