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内容历程讲解
来源:政和通网站
为了让市场释放更大活力,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推出一批简政放权的改革措施,确定修订、完善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倾斜支持,适当放宽对中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更有力有效的“放”与“管”释放企业发展和创新潜能。那么即将颁布、实施的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完善了哪些内容、作了哪些改变?本文将通过分析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解读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干货”以及采用表格分类对照的形式,从认定条件与程序、申请材料、复审程序、监督管理和税收优惠等五大方面跟2008版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作详细的比较分析,希望能够为2016年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认定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引。同时,对如何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提出相关的政策思考。
一、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一) 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关文件的要求
新的高新认定管理办法的出台,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战略的最新体现,是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的要求。2015年3月13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该《意见》的要求,相关部门应“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重点鼓励中小企业加大研发力度”。2015年6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15〕32号),也同样要求“修订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
(二) 原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现新问题
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对促进企业创新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产生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变化,在执行过程中,也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领域范围跟不上产业发展变化,一些新兴产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在技术领域中体现不足;二是现有认定条件已不适应发展要求,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不够。因此,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三) 顺应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
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 要求,国务院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有效释放了市场活力,激发了社会创造力,扩大了就业,促进了对外开放,推动了政府管理创新,取得了积极成效。2015年国务院要求通过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持续为企业松绑减负,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清障搭台,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有效需求。因此,顺应按照国务院简政放权的要求,对原有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成为必然。
(四)出台新规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具有重大意义
通过修订现行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相关的认定办法,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政策实施后将使更多创新型企业得到政策支持,加大对科技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普惠性政策扶持,使政策优惠发挥对科技创新的牵引作用,激励市场主体增加研发投入,可以有力地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发展。
二、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政策干货”解读
新的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共分为五章,包括:(一)总则;(二)组织与实施;(三)认定条件与程序;(四)监督管理;(五)附则。与现行管理办法相比,第四章的表述由“罚则”调整为“监督管理”,更加符合政府部门的角色和定位,体现了政府管理思路的改变;其中,与企业最为息息相关的“认定条件与程序”、“监督管理”两个方面,新管理办法均做出了很大调整,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降低高新认定具体条件,让更多科技企业受惠国家政策。新办法在科研人员比例、研发费用占比等核心条件上放宽标准,使得更多的科技企业有望符合条件,可以在2016年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更加深层的原因在于,我国经济正在深层调整,优化产业升级迫在眉睫,通过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更多的中小科技企业发展壮大,符合国家发展战略。
二是针对实际认定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完善政策不足,提高政策弹性,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有利于实现政策目的。新办法在核心知识产权认定上取消了“独占许可”类型,针对“弄虚作假行为”、“偷骗税”、“质量事故”、“环境违法案件”加上了“严重”、“重大”限定语。其原因在于,“独占许可”在近年的实际管理中,被企业滥用,监管困难,一些没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通过签署独占许可协议而享受了优惠政策,不符合国家鼓励科技创新的要求。另外,对于原“取消高新资格”的四种情形,界定过于僵化,偷税金额从数百元到数亿元,“一刀切”处理,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的千差万别,需要在政策上予以完善。
三是加强后续监督管理,提高对企业合规性的要求,企业面临的违规成本将升高。新办法增加了“需提供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每年4月底前在高新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等要求,同时,规定“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将取消高新资格”,可见,国家对于高新企业的后续管理寄予了充分的重视,也是2013年高新大检查的合乎逻辑的延续,这无疑对高新资格维持带来了挑战和风险,企业需要予以充分的关注,提高自身合规性。事实上,按照《税收征管法(修改意见稿)》的规定,未来骗取税收优惠资格将纳入刑事处罚范围,企业切不可大意。
三、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新做法
新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与2008版管理办法相比较,组织实施方式、专家评审、审查认定程序与现行高企认定程序更为匹配,认定条件、申报材料、税收优惠更具指向性,涉及多方面变化。具体变化如下:
(一) 认定条件与程序的变化
(二) 申请材料的变化
(三) 复审程序的变化
(四) 监督管理的变化
(五) 税收优惠的变化
四、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
(一) 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
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例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可减免240万。
(二)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优惠(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三)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
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四)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五)促进企业科技转型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六)提高企业市场价值
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七)提高企业资本价值
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五、进一步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思考
(一)细化新增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行业和技术的扶持政策
针对新增和扩充的纳入高新技术领域支持的行业和技术,如检验检测认证、现代体育服务、智慧城市、研发与设计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以及石墨烯材料制备与应用、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新能源汽车试验测试等新产业、新技术制订相应的更具针对性的扶持政策、措施,以促进这些行业和技术的快速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的相关政策
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高等院校、研究所的科技成果转化率并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存在促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驱动力的立法或政策的瓶颈,阻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法规,以更加有效地推动其科技成果快速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三)进一步改革和完善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多年来,我国政府已经认识到税收优惠政策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作用,相继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措施来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随着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变化,我国税收优惠措施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在重直接轻间接优惠、重所得税轻流转税优惠、重区域性轻行业性税收优惠、重企业所得税轻个人所得税优惠等问题,不利于高新技术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因此,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现行的高新技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
(四)加大力度培育和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当前,某些地方已经出现高新技术企业增长缓慢、发展后劲不足、增速明显放缓的不良趋势。造成这种情况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分企业忽视长远发展,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因此,需要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环境,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力度培育和引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营造积极申报的氛围,积极发动后备企业申报,以使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不断壮大。
(五)加大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市场开拓力度,妥善解决生产与市场的矛盾
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战略的不断推进,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的规模将会不断壮大,新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将会不断涌现,高新技术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将会不断增多,企业、技术和产品之间的竞争将会不断加剧,这是发展的必然趋势。因此,如何解决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的出路和市场问题,将会成为各级政府急需想方设法去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