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天宁工匠”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天宁区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天质强办〔2018〕7号
关于做好2018年“天宁工匠”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开发区管委会、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培养造就“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大军,在全区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的通知》(常天政办〔2017〕80号)和《关于印发“技能龙城”建设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常人社发〔2018〕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度“天宁工匠”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依法参加我市社会保险且在天宁区各行各业工作的技能领军人才(单位注册地址在天宁区)。重点聚焦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历史经典产业等领域,重点关注基层一线、操作岗位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具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友善自信、团结合作的职业气质和精神追求;
2.从事本职业(工种)不低于5年,有精益求精、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和职业精神;
3.有过硬的专业技术能力,在本行业、本领域中处于超前、领先地位,一般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4.注重技艺传承与创新,有不断研究新问题、钻研新技术的创新创造能力,其生产加工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或社会认可度。
在市区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有重大技术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受到区级(含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个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
二、申报材料
1.“天宁工匠”申报推荐表(附件1);
2.“天宁工匠”评分表(附件2),由推荐单位如实填写“推荐得分”一栏;
3.申报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4.申报人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5.申报人个人主要事迹;
6.申报人“职业道德、技艺水平、技艺传承与创新、行业及社会认可”等评价项目评分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请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并按序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
“天宁工匠”(以下简称“个人”)的申报推荐应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选树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一)自主申报
个人可向所在工作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各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积极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岗位人才参与申报,如实填写评分表“推荐得分”一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单位所在地的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
(二)资格预审
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对象进行资格预审,核对各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认真填写“天宁工匠”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3)。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推荐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报送至天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评选认定
2018年度“天宁工匠”评选设3个认定名额,依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资格预审、公众投票、专家评审、联合会审、社会公示、审定公布六个环节进行评选认定,由天宁区人民政府命名表彰。相关认定对象可获得专项奖励并优先推荐申报“龙城工匠”、“江苏大工匠”等荣誉。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发掘、推荐、选拔、申报、宣传等各项工作,扩大评选认定活动的影响力和参与范围,为“天宁工匠”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基础。
(二)坚持工作质量。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认定工作质量。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收回荣誉证书,5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同时可按排名次序和规定程序递补人选。
(三)广泛宣传发动。通过报纸、微信、电视及网络媒体大力宣传“天宁工匠”的优秀事迹,在全社会倡导并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以新时代的劳模榜样和工匠精英激励鼓舞全区干部职工奋发进取,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天宁多作贡献。
五、其他事项
1.请郑陆镇、各街道办事处确定一名申报工作联系人,于2018年11月1日前,将联系人姓名、职务、手机号报至区人社局。
2.本次“天宁工匠”申报推荐工作,各镇、街道原则上应推荐上报不少于2名候选人。
3.区人社局综合科负责“天宁工匠”申报材料的汇总,联系方式如下:刘凯,联系电话:0519-86661735,邮箱:635166122@qq.com,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天宁科技促进中心15楼1505室。
附件:1.“天宁工匠”申报推荐表
2.“天宁工匠”评分表
3.“天宁工匠”申报推荐汇总表
天宁区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天宁工匠”申报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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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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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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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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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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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岗位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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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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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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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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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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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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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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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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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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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及 主要技术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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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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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不少于1000字,可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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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推荐意见 |
(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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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推荐意见 |
(镇、街道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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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协会 推荐意见 |
(协会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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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评审 意见 |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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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天宁工匠”评分表
申报推荐单位(盖章): 申报人姓名:
评价项目 |
评价要素 |
分值 |
评价内容 |
推荐得分 |
评审得分 |
职业道德 20分 |
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
12分 |
个人所获社会荣誉:①国家级得4分;②省级得3分;③市级得2分;④区级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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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岗敬业,坚守岗位:①20年及以上得8分;②10-20年(含10年)得6分;③5-10年(含5年)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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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工匠精神” |
8分 |
个人事迹突出,被各级主流媒体报道:①国家级得8分;②省级得6分;③市级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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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水平 32分 |
职业技能水平 |
12分 |
技能水平突出或操作方法先进,获得相应证书:①国家级得12分;②省级得9分;③市级得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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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成果 |
10分 |
①发明专利每项得2分;②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每项得1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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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革新及攻克技术难关 |
10分 |
技术方法刊登在专业核心期刊,每篇2分。(累计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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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传承与创新 20分 |
传承培养机制 |
4分 |
有具体的传承制度、方案并落实,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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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规模 |
8分 |
传承形成一定规模:①10人及以上得8分;②5-10人(含5人)得6分;③5人以下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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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承效果 |
8分 |
传承人已满师: ①20人及以上得8分;②10-20人(含10人)得6分;③10人以下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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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及社会认可 28分 |
荣誉及成果 |
10分 |
技术成果在各级技能大赛、行业评选中获奖:①国家一类竞赛得10分;②省级前5名得8分;③市级前3名得6分;④区级前3名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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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8分 |
同类别参评对象中经济效益排名:①第一名得8分;②第二名得6分;③第三名得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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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投票结果参考 |
10分 |
①第1名得10分;②第2-3名得8分;③第4-6名得6分;④第7-10名得4分;⑤其他名次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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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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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天宁工匠”申报推荐汇总表
(按推荐得分从高到低排列)
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身份证号 |
学历 |
政治面貌 |
职称 |
工作年限 |
工作单位 |
所属行业 |
职务或工种 |
技术等级 |
推荐得分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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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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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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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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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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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天宁区质量强区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