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计划”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辖市、区人社局
江苏省“双创”人才项目是对我省企业引进的高技能人才通过申报评审给予奖励的人才项目,省政府对获评的人才给予50万元资助并授予荣誉称号。今年 “双创计划”高技能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请贵单位摸排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对象,速与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联系。
联系人:陈太明
联系方式:85682019、17712341089
基本条件
1. 国内引进的人才需具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即高级技师)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人才需取得国外机构颁发的相当国内一级职业资格等级证书,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
2. 引进的人才应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到我市工作。国内引进的人才应全职在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要省外的);境外引进的人才应在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
3. 人才所在企业应于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企业应为引进的人才缴纳社会保险。
4. 境内外引进的人才从到单位工作次月起,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计税薪酬月均不低于1万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全年收入均摊到每个月不低于1万元,包括奖金、补贴等可一并计算)。
5. 国内引进的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级政府表彰的高技能人才;“省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大型企业(集团)“首席技师”或“技能专家”;
(2)具有较高专业理论素养,掌握精湛技能,从事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班理论和实训一体化教学工作的教师;
(3)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急需紧缺或具有一流的技术技能水平或绝技绝活,在本行业有较高声誉的高技能人才。
6. 人才所在单位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2)部、省属事业单位
(3)被评为国家级或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4)被评为省级专项公共实训基地;
(5)高职院校、国家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