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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两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06

  根据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相关文件(常经信产业【2016】406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区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两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1、申报对象

  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期间,在常州市范围内购置(并上牌)新能源汽车的武进地区消费者,以及2016年1-11月上牌未及时申报补贴的武进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者,已申报的不得重复申报。

  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私人消费者的购置补贴仅限于购置的新能源乘用车。

  2、申报材料

  请新能源汽车消费单位和个人,于2017年1月20日前,将省、市两级财政补贴资金申报材料(具体填报要求详见附件),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产业政策与行业发展管理科。联系人:顾舒康,电话:86310177,邮箱:wjhyglk@163.com。

  附件: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市两级财政补贴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