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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6年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6-28   来源:科技与质量处 字号:〖

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

    根据《常州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常经信科技[2014]286号),现就做好2016年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优势和经济规模。2015年度产品销售收入原则上不低于1亿元。为加快推进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高新技术企业部分条件可放宽。

    2)企业领导对技术进步工作高度重视,为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运行提供必要保障,连续两年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3%以上。

    3)初步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企业技术中心应有一个懂管理、懂技术、能带领大家共同完成赋予企业技术中心基本任务的领导班子。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30人。

    4)技术人员队伍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有一定比例的高级职称技术人员,有优秀技术带头人。

    5)企业技术中心具有科研、开发、试验所必需的仪器、设备和工作场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6)企业自2014年以来未发生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走私行为、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等情况。

    二、申报办法

    请各辖市(区)经信局(经发局)根据我市2016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指导企业编制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保证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有关材料和附件在常州经信网经信工作栏目科技与质量中查询下载,网址:http://www.czeic.gov.cn/。申报材料(一份)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照《申报材料格式》要求的目录顺序装订成册。

    三、时间要求

    企业申报材料经辖市(区)主管部门初审后报送市经信委科技与质量处,申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7月31日。

    联系人:李静;电话:85681267(兼传真)。

    

    附件:2016年申报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2016年6月24日

 

    

    

    2016年申报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企业情况汇总表

    2016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申报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