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始啦!
为充分展示我区农民工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全面宣传我区企事业单位在农民工工作上的先进做法,积极营造全区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始啦!
一
评选名额
1、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50名,其中10名为“武进区十佳农民工”,原则上各单位限报1名武进区优秀农民工;
2、2019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10家。
二
评选条件
(一)优秀农民工评选条件:
凡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区就业或者自主创业3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或持有《武进区暂住证》、近三年未获得“武进区优秀农民工”荣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农民工,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评:
1、爱岗敬业类:立足本职,艰苦奋斗,敬业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2、见义勇为类: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救死扶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技术创新类:在加工制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方面积极发明创造,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在区级及以上相关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4、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5、助人为乐类: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6、尊老爱幼类: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7、符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条件的。凡被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参评。
(二)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评选条件:
1、法律法规遵守严格。能模范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劳动保障政策;
2、工资支付按时足额。能建立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做到同工同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工资的投诉举报;
3、安全生产防范到位。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投入,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和劳保待遇,努力降低职业危害,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重大伤害事故;
4、生产生活环境优美。能积极为农民工配置良好的生产、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重视农民工技能提高,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
5、维权机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健全,依法拨交有关经费,保障农民工行使政治和民主权利,依法维护女性农民工权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发挥积极作用;
6、近三年未获得“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荣誉。
7、符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条件的。
三
评选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
1、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申报方式:
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并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入选人员。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申报表》(提供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②申报对象个人2寸近期证件照1张、以工作场所为背景的工作照1张(提供照片、照片电子档各一份);
③曾经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材料。
2、2019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申报方式:
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并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入选单位。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申报表》(提供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②申报单位曾经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形象展示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档;
④其他相关材料。
(二)评选评审
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由评选活动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并按得分高低评选出10名“武进区十佳农民工”。在评选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报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三)公示表彰
2019年12月
评选产生的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和“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名单将通过报纸和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四
联系方式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402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报名、资料审核、评审评选和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19-86529799
详情请登陆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 )查询。
常州市武进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