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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始啦!

为充分展示我区农民工自强不息、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全面宣传我区企事业单位在农民工工作上的先进做法,积极营造全区尊重农民工、关爱农民工、服务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暨“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开始啦!

评选名额

1、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50名,其中10名为“武进区十佳农民工”,原则上各单位限报1名武进区优秀农民工;

2、2019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10家。

评选条件

(一)优秀农民工评选条件:

凡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本区就业或者自主创业3年以上,有固定住所或持有《武进区暂住证》、近三年未获得“武进区优秀农民工”荣誉、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农民工,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报参评:

1、爱岗敬业类:立足本职,艰苦奋斗,敬业奉献,在工作岗位上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较突出的成绩;

2、见义勇为类: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救死扶伤,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技术创新类:在加工制造、技术攻关、工艺革新等方面积极发明创造,并取得一定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在区级及以上相关行业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

4、诚实守信类: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严格自律、履行承诺;

5、助人为乐类:主动给他人无私帮助,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赢得群众赞誉;

6、尊老爱幼类: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和谐,事迹感人;

7、符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条件的。凡被媒体宣传报道的,优先参评。

(二)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评选条件:

1、法律法规遵守严格。能模范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劳动保障政策;

2、工资支付按时足额。能建立农民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做到同工同酬,工资按时足额发放,无拖欠工资的投诉举报;

3、安全生产防范到位。重视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预防投入,落实劳动保护措施和劳保待遇,努力降低职业危害,无安全生产死亡事故或重大伤害事故;

4、生产生活环境优美。能积极为农民工配置良好的生产、住宿、餐饮、娱乐等设施,设立农民工活动场所,并开展多种形式的业余文化活动;重视农民工技能提高,积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和鉴定;

5、维权机构建立健全。单位内部党组织、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健全,依法拨交有关经费,保障农民工行使政治和民主权利,依法维护女性农民工权益。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发挥积极作用;

6、近三年未获得“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荣誉。

7、符合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的其他条件的。

评选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19年10月1日—10月31日

1、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申报方式:

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并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入选人员。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申报表》(提供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②申报对象个人2寸近期证件照1张、以工作场所为背景的工作照1张(提供照片、照片电子档各一份);

③曾经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④其他相关材料。

2、2019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申报方式:

由各相关单位进行宣传发动,并对照评选条件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入选单位。申报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度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申报表》(提供纸质、电子档各一份);

②申报单位曾经获得的各类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报单位形象展示照片1张,并提供电子档;

④其他相关材料。

(二)评选评审

2019年11月1日—11月30日

由评选活动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考察,并按得分高低评选出10名“武进区十佳农民工”。在评选评审过程中,如发现申报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入选资格。

(三)公示表彰

2019年12月

评选产生的2019年度“武进区优秀农民工”和“武进区关爱农民工示范单位”名单将通过报纸和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颁发荣誉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联系方式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就业服务中心(武进区人力资源市场402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报名、资料审核、评审评选和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519-86529799

详情请登陆武进人力资源网(www.wjjy.org.cn )查询。

常州市武进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州市武进区总工会

20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