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2014-2015年武进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和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评选2014-2015年武进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和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8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力推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弘扬“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15〕111号)文件精神,决定评选2014-2015年度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和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申报条件
1.在科技创新活动中,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在行业内具有重大影响,成果达国际先进水平,完成省级以上重点科技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形成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并规模化生产,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2.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中,开展创造性的工作,成绩卓著,成果达国内领先水平,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之一的本区科学技术工作者可申报“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
(二)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申报条件
1.在工业技术领域积极开展科技创新工作,取得有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且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两项以上的实用新型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员。
2.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中,开展创造性的工作,成绩卓著,成果达全区领先水平,取得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主要贡献者。
符合以上申报条件之一且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本区科学技术工作者可申报“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
二、评选程序
1.各申报单位根据条件推荐候选人。
2.各镇、开发区或主管部门根据申报名额分配(附件1)及申报要求初审后报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科奖办,设在区科学技术局)。其中区属企事业单位、区条线企业候选人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各镇、开发区企事业单位候选人由当地政府负责审核。
3.科奖办受理申报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候选人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组织相关专业评审组专家进行初步评审,推荐候选人;科奖办受理申报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候选人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推荐候选人。
4.区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以上两类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投票表决产生评审结果,并提出奖励建议人选。
5.奖励建议人选报区政府审定。
6.公示、表彰。
三、有关要求
1.各镇、开发区或各主管部门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审查,按照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名额分配推荐上报,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各镇、开发区或各主管部门推荐上报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名,高新区和西太湖科技产业园不超过2名(从申报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中推荐,2005年以来已获此奖者不再推荐)。
2.申报材料一律打印。材料包括:(1)《武进区优秀专业技术工作者申报表》或《武进区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申报表》(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