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指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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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常委农〔2016〕15号
常财农〔2016〕35号
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
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辖市、区委农工办、财政局: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略),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和增强我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活力,根据常州市委《关于扎实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常发〔2016〕1号)文件精神,围绕2016年全市农业、农村发展目标和任务,创新项目扶持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和带动作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对2016年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项目发布指南如下:
一、项目建设定位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项目主要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建设目标,创新农业经营方式和体制机制,积极推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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