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2015年武进区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励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武进区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励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08
各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
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武进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的实施意见》(武政发〔2015〕200号)文件精神,现将2015年度全区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励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有区级以上主管部门备案或核准,并在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设备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含500万元,含税)的项目,可以申报本次奖励。中外合资企业需按照中方注册资金占比认定设备投资额,按比例折算后当年设备投资额超过500万元的可以参与申报。
对于符合《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实施“三位一体”发展战略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的通知》(常经信投资〔2015〕375号)中第三条第二款第一类“设备购置补助项目”申报要求的企业,组织申报市“三位一体”专项资金,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有效投入奖励不再重复支持。
二、支持方式:
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对主要设备进行认定后,按照不超过设备投资额3%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0万元。
三、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经开发区、镇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初审盖章的新增设备奖励资金项目申请表;
2、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3、设备清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购置设备发票复印件等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6、2015年度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励申报汇总表(仅需电子稿,由各开发区、镇汇总)。
四、申报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用硬纸质封面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由各开发区、镇统一收集并汇总后,于1月15日前送区经信局产业投资科。联系人:倪文达、郑佑雄,电话:86310502、86310334,邮箱:wjjmtz@163.com。
附件:1、2015年武进区工业企业有效投入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及设备清单。
2、2015年武进区工业企业有效投入奖励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