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常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5年度常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商贸服务中心,开发区招商局、经贸局,电子商务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典型示范引领,推动电子商务更好更快发展,常州市商务局决定开展2015年度常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现将我区参评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参评条件
1.参评企业须在武进区开展电子商务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或电子商务外包服务等企业,依法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已按要求在“江苏省电子商务统计平台”内注册并填报电子商务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近两年在有关行政管理方面无不良记录,符合《电子商务模式规范(SB/T10518-2009)》T 《网络交易服务规范(SB/T10519-2009)》。
2.参评企业盈利、纳税、吸纳就业等经营指标良好,善于创新发展,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在业界具有较高影响力。
3.电子商务应用企业2015年度电子商务交易额须超过400万元人民币;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企业2015年度平台电子商务交易额须超过1亿元人民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企业2015年度业务收入须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二、 评选程序
1.各镇、开发区对照参评条件通知相关企业参评,企业也可向区商务局直接报名参选;
2.区商务局初审后,向市商务局书面推荐;
3.常州市商务局根据评估结果,公布示范企业名单。
三、 参评材料
2015年度常州市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情况表(附件)
四、 其他事项
1.农业、生活服务业等电子商务企业可适当放宽参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