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 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0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
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申报发放工作,及时掌握本年度新申报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动态,推动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常开委办〔2017〕6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度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项目预申报主体必须是2019年1月1日前在高新区(新北区)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
2.完善的经营管理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项目资金单独核算,会计核算规范,股权结构合理;管理团队素质较高,具备与完成项目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
3.预申报项目要符合《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常开委办〔2017〕63号)中关于文化产业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奖励、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扶持的相关要求。
4.已获得中央、省、市、区各类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实施单位、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应当一致。
二、支持方向
坚持“一业一策”,倾斜扶持一批受疫情影响严重并具有积极有效创新应对举措的项目和企业,重点扶持一批推进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文化供给质量、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的优秀平台、项目、品牌等。
(一)疫情应对类
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影剧院、实体书店、广告会展、文化旅游等行业积极开发转型应对项目。
(二)品牌提升类
重大项目首次落地,对文化产业链具有提升和完善效应的文化产业龙头项目;提升城市影响力的文化产业展会、招商、论坛、赛事等项目。
(三)业态创新类
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科技,发展数字动漫、在线旅游、智慧传媒、数字文博等新业态项目;体现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特别是主流媒体改革与发展项目。
三、申报程序
各镇、街道所属企业预申报项目由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初审后,统一报到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申报材料
预申报单位根据申报项目所属的类型填写申报表(见附件2),并按照申报表的要求尽量提供当前项目发展进程相关证明。各申报单位项目申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送材料包括:《项目预申报表》以及相关附件,所有材料按顺序编辑目录及页码(除封面外全部编页),正反面打印并按左侧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五、申报时间
各申报单位在2020年5月22日前将《项目预申报表》及相关附件报送至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新北区政府2011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13178620@qq.com。联系人:李妍清,电话:85163109。
六、申报要求
(一)广泛宣传发动,积极组织落实。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预申报工作,加强前期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协调工作,做好相关政策和申报程序解读工作,指导申报企业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二)严格申报要求,确保项目质量。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审核、筛选预申报项目,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对符合条件的预申报项目,由镇、街道相关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到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2020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引导资金项目预申报表》
新北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0日
附件
2020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
引导资金项目预申报表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新北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填表说明
一、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常州国家高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高新区(新北区)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办法的通知》(常开委办〔2017〕63号)及项目预申报通知的有关规定,认真如实填写,不要漏填、错填。
二、附件要求
1.申报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项目文件和符合规范的项目可行性报告;
3.项目预算明细表;
4.申请贷款贴息的项目须出具项目单位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的贷款协议或贷款合同文本(复印件)。
5.其他项目相关材料;
6.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本表须经申请单位法人代表审核,确认并盖章签字后上报,以示对上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信誉保证。
四、本表和附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所有材料按顺序编辑目录及页码(除封面外全部编页),正反面打印并按左侧装订成册,复印请用A4纸。
一、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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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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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疫情应对类 B.品牌提升类 C.业态创新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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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 |
总额 (万元) |
注册资本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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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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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实施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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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优势及市场 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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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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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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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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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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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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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核意见
所在镇、街道或园区管委会审核意见及推荐理由
公章
年 月 日 |
新北区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终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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