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的通知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文件 |
常工信装备〔2021〕1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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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信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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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工信(经发)局,常州经开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常数字专班〔2021〕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优化智能制造发展生态体系,提升我市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加快“国际化智造名城”建设,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工业园区(集中区)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 (二)工业园区(集中区)以交通主干道、河流等为边界,地理范围明确,申报区域由申报部门自行划定; (三)工业园区(集中区)年度规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到30亿元,规上工业企业数量不低于50家; (四)工业园区(集中区)产业特色鲜明、集聚集约,主导产业发展聚焦我市十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建设; (五)工业园区(集中区)企业发展质效良好,转型成效明显,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中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A类和B类企业占比超过90%。 二、申报程序 (一)工业园区(集中区)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向辖市、区政府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申报书》(附件2)和《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 (二)辖市、区政府工信部门审核同意后行文报送至市工信局; (三)对满足《实施方案》中全部条件的示范区授予“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称号; (四)对暂未满足《实施方案》中全部条件的示范区纳入市级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库。 三、工作要求 请各辖市、区工信相关部门于7月30日前将《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申报书》、《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基本信息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等相关材料(纸质件一份)报送市工信局装备工业处,相关电子文档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郎伟宁;联系电话:85681233。 附件: 1.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实施方案(试行) 2.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申报书 3.常州市智能制造示范区培育建设基本信息统计表 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