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常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通知(经费补助类)
为充分发挥科技专项资金对产学研合作的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积极引进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推动企业引进高校先进成果,促进重大产学研项目产业化。根据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4年常州市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产学研服务机构引进项目
支持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的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服务机构。重点围绕常州战略新兴产业和企业技术需求,鼓励高校院所在我市设立技术转移及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推广最新科技成果,与企业联合进行技术攻关,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服务,促进高校院所与企业间技术转移和合作。重点支持在科教城、科技专题园区设立的机构。
申报条件
1. 项目实行定向组织,申报主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机构;
2.申报单位需提供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书原件及复印件、机构章程、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后补助)
重点支持与在常设立分支机构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的项目;在2013年“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2013年“第四届中国江苏产学研合作成果展示洽谈会”等各类科技对接活动中签订的合作项目;在2013年新兴产业产学研合作项目筛选中遴选出的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具有前瞻性、原创性技术的合作项目。
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是常州市境内注册的企业,非合作高校、科研院所关联企业,每家企业限报一项;
2.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合同;
3. 合同总金额达到或超过100万元、前期已支付金额达到或超过30万元;
4. 项目符合常州市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方向,要有明确的以解决技术难题为主的合作内容。
申报材料及程序
1. 申报项目必须按照要求,已在常州市技术创新网企事业用户平台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模块中备案,逾期未备案不予受理;
2. 申报单位需填写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情况报告,并附企业营业执照、技术合同、企业经费拨款凭证和高校、科研院所出具的发票或财务收据,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项目信息和材料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企事业用户平台申报中心填写和上传。其中:项目信息表需要在企事业用户平台中在线填写;项目实施情况报告请在附件中下载文本,编写完成后上传到企事业用户平台中;企业营业执照、技术合同、付款凭证、技术合同登记表及其他相关附件材料请扫描或拍摄成图片(jpg格式,单个图片文件大小在1M以内)后上传到企事业用户平台中。
上报要求
1. 按照项目信息表、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附件的顺序装订,一式四份;
2. 申报单位将装订好的材料报送至各辖市区科技局;
3. 各辖市区科技局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附件材料原件进行审核后,统一报送至市产学研合作服务中心。
(三)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4年5月25日前。
(四)受理地点
常州市产学研合作服务中心(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B-2313室)
联系人:王婷玉、戴志兰
联系电话:85681545
附件:1. 常州市产学研合作后补助项目实施情况编写提纲
2. 所需附件材料清单
常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