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02-24
各镇、开发区(版块)、相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要求,自 2014年起,国家能源局对光伏发电实行年度指导规模管理。为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做好2014年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指标争取工作,根据省能源局统一要求,现请各镇、开发区(版块)、相关部门认真梳理本地区可利用屋顶资源,组织相关企业开展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先支持各类工业园区、开发区整体规模化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利用工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屋顶分散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亦可申报;
2、已签订屋顶租赁协议;
3、能够尽早开工建设。
二、申报材料
1、填报常州市2014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预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屋顶租赁协议复印件;
3、所有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
请各镇、开发区(版块)、相关部门将相关材料汇总整理后于2014年3月17日前报区发改局能源物资科。
联 系 人:张思渊
联系电话:86310124
电子邮箱:nywzk@qq.com
2014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