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08 作者:省信用办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5月27日
2013年5月27日
上一篇: 常州市企业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定试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