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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立项建设名单暨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 人才培养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

苏教高函〔2022〕7号

各普通本科高校(含独立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1〕1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22〕3号)等要求,经学校自主申报、专家评审(审核)、结果公示等程序,100个专业被遴选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30个专业被遴选为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培育点、123个项目被确定为2022年可以招生的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现予公布(详见附件1、2)。为确保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含培育点)建设工作,本次公布的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含培育点)均要参考专家评议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认真填写《江苏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以下称《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加快建设步伐,确保建设成效。《项目任务书》中的“总体建设目标与预期标志性成果”不得低于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表中相关内容。《项目任务书》须经不少于5位本学科专业领域的正高级职称专家(其中外单位不少于3人)论证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定。

二、加强过程管理

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及培育点的建设周期原则上为3年,期间实行年度报告、终期验收、常规考核等管理制度。建设期满后,对照《项目任务书》和验收标准,组织专家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进行验收。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验收的,经申请延长期限不超过一年。

三、统筹经费投入

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纳入“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含品牌)及课程建设专项”资助范围。各高校要统筹企业和地方财政投入等经费,支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以保障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成效,“项目资金来源预算总表”不得低于专业申报表中相关内容。

四、评估建设成效

省教育厅将适时跟踪评估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点(含培育点)建设情况,调整优化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指标和内涵,组织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交流建设经验,切实推动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

五、其他事项

各高校须于 2022年7月20日前登录“江苏省本科教学信息平台”(网址:http://jsgjc.jse.edu.cn),点击“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申报”在线填报《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电子材料(Word 版和 PDF 版,文件名命名规则为“学校全称+专业全称+项目任务书”,PDF材料须包含专家论证意见、签字及单位盖章等)发送到邮箱:jsgaojiao@126.com。《项目任务书》书面材料一式2份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送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号;邮编:210024。联系人:许广举、魏永军;电话:025-83335158、025-83335156。

附件: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立项建设名单暨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 人才培养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1. 2022年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立项建设名单.pdf

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立项建设名单暨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 人才培养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2. 2022年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人才培养项目名单.pdf

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 立项建设名单暨服务外包类专业嵌入式 人才培养项目审核结果的通知3.江苏省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任务书.docx

4.专家反馈意见(分校下发)

省教育厅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