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我省首批特级技师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江苏省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办函〔2021〕162号),经各试点企业评审、社会公示,确定傅祥等29名同志为我省首批特级技师,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各试点企业应当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66号)以及企业评聘工作方案,强化待遇保障,充分发挥特级技师示范带头作用,推动职工技能整体水平提升。
希望获评我省首批特级技师的高技能人才再接再厉,刻苦钻研技术,勇攀技能高峰。号召全省用人单位和广大职工向首批试点企业、首批特级技师学习,促进我省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工作高质量发展。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高度重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技术工人待遇,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大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首批特级技师名单.pdf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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