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关于公布第一批江苏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认定结果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推动文明旅游工作,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要求与评价〉(LB/T 075-2019)实施工作的通知》(办市场发〔2021〕44号)要求,我厅开展了第一批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资格认定工作。经各单位主动申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初审推荐,我厅经过综合评议和对外公示等程序,经研究,认定无锡灵山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为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做好文明旅游示范单位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树立行业文明旅游工作标杆,持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素质,不断提升游客文明素养。通过示范引领,持续优化文明提示、文明引导、文明实践各项工作,更好推动全省文明旅游工作再上新台阶。
附件:2021年江苏省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认定结果名单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