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首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 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
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苏文旅发〔2020〕117号)精神,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推动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水平融合、高质量发展,我厅开展了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经各单位自主申报、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初审推荐、我厅综合评审和对外公示等程序,现确定南京市玄武区等24家单位为首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照《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指南(试行)》(苏文旅发〔2021〕71号)要求,指导入选单位高质量推进示范区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实施动态管理,适时对各单位的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组织开展认定工作。
附件:首批江苏省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单位名单.doc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