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向客户赠送礼品,客户取得礼品时是否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时间:2022年6月25日 作者:知更鸟 单位向客户赠送礼品,客户取得礼品时是否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7日 字 体:【大 中 小】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的规定,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对个人取得的礼品所得,按照“其他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单位赠送礼品给客户应按照“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 转让在建项目如何征收营业税? 下一篇: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是否退还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相关文章 契税热点问题汇编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一本式(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关于推广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减免税申报与减免税认定操作变化的通知 2014年起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有何规定? 关于“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相关问题 【辅导】财政补贴收入怎么花,最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