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时间:2022年6月25日 作者:知更鸟 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4年06月17日 字 体:【大 中 小】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五条的规定,固定资产折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三)企业按会计规定提取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得税前扣除,其折旧仍按税法确定的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扣除。 因此,企业按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不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上一篇: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时,企业发现预缴税款大于年度应纳税款应如何处理? 下一篇: 企业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是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相关文章 契税热点问题汇编 (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表 一本式(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关于推广新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减免税申报与减免税认定操作变化的通知 2014年起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有何规定? 关于“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相关问题 【辅导】财政补贴收入怎么花,最省税?